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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质检总局启动十三类食品无证生产查处工作
更新时间: 9/19/2007 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 799
 本报讯(姜雪丽)自11日起,国家质检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无证生产查处工作。
  13类食品包括:糖果制品、茶叶(含边销茶)、葡萄酒及果酒、啤酒、黄酒、酱腌菜、蜜饯、炒货、蛋制品、可可制品、焙炒咖啡、水产加工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。
  这次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未取得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,但仍然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。通过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,严禁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;督促并帮助未取证但有一定基础的企业完善生产条件,争取早日取证;保障市场销售的13类食品质量安全,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。
 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专门发出关于开展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无证生产查处工作的通知,要求无证查处工作要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,按照先商品化高的生产加工企业,后商品化低的生产加工企业,分类监管和分步实施的原则,严格、稳妥、扎实、有效地进行。
  根据通知安排,集中执法检查和查处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。第一阶段自年11日至2月底,为整改过渡期。执法部门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居民的13类食品生产销售者进行执法检查,对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,一律撤下柜台,但暂不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实施行政罚款处罚。第二阶段自31日至12月底,为严格执法期。执法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13类食品存在的无证生产销售、伪造、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、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、制假制劣等各种违法行为。通知同时说明,200711日以前生产的13类食品(以生产日期为准),无论是否加印(贴)QS标志,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,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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